第一节 什么是股票
股票是一种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用以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它表明股票的持有者对股份公司的部分资本拥有所有权。由于股票包含有经济利益,且可以上市流通转让,股票也有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的用途可包括以下四点:其一是作为一种出资证明,当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参股投资时,便可获得股票作为出资的凭据;其二是股票的持有者可凭借股票来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参加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份公司的经营发表意见;其三是股票持有人凭借着股票可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参加股份公司的利润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红;其四是通过对其买卖,赚取差额,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炒股”。
第二节 股票分类
股票根据不同属性,其分类方式多种多样,下面介绍一些常用的分类方式。
一、普通股与优先股
由于股票包含的权益不同,股票的形式也就多种多样。一般来说,股票可分为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
(一)普通股
所谓普通股股票,就是持有这种股票的股东都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都能参加公司的经营决策,其所分取的股息红利是随着股份公司经营利润的多寡而变化。而其他类型的股票,其股东的权益或多或少都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
普通股股票的主要特点如下:
1.普通股股票是股票中最普通、最重要的股票种类。股份公司在最初发行的股票一般都是普通股股票,且由于它在权利及义务方面没有特别的限制,其发行范围最广且发行量最大,故股份公司的绝大部分资金一般都是通过发行普通股股票筹集而来的。
2.普通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标准股票,其有效期限是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始终的,此类股票的持有者是股份有公司的基本股东。
3.普通股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持有此类股票的股东获取的经济利益是不稳定的,它不但要随公司的经营水平而波动,且其收益顺序比较靠后,这就是股份公司必须在偿付完公司的债务和所发行的债券利息以及优先股股东的股息以后才能给普通股股东分红。所以持有普通股股票的股东其收益最不稳定,其投资风险最大。
(二)优先股
所谓优先股股票是指持有该种股票股东的权益要受一定的限制。优先股股票的发行一般是股份公司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和需要,且在票面上要注明“优先股”字样。
优先股股东具有特别权利,即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
二、A股、B股、法人股与境外股
由于我国股市正经历着先发展、后规范的历程,我国股票的通俗分类和国外有所不同。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票。
(一)A股
A股股票是指已在或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且以人民币为计价币种的股票,这种股票按规定只能由我国居民或法人购买,所以我国股民通常所言的股票一般都是指A股股票。
(二)B股
B股股票是以人民币为股票面值、以外币为认购和交易币种的股票,它是境外投资者向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三)法人股
法人股股票是指在北京的STAQ和NET两个证券交易系统内上市挂牌的股票。之所以称为法人股,是因为在这两个系统内流通的股票只能由法人参与认购及交易,而自然人是不能在这两个系统内买卖股票的。
随着全流通股改已进入尾声,流通股及非流通股的划分已经不再有意义。
(四)境外股
境外上市股票是指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并上市的股票,目前主要有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流通的H股,在美国证券交易系统流通的N股,还有在新加坡上市的S股。
三、蓝筹股与红筹股
(一)蓝筹股
股票市场上,投资者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蓝筹”一词源与西方赌场。在西方赌场中,有三种颜色的筹码,其中蓝色筹码最为值钱,红色筹码次之,白色筹码最差。投资者把这些行话套用到股票上。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埃克森石油公司和杜邦化学公司等股票,都属于“蓝筹股”。 中国大陆的股票市场虽然历史较短,但发展比较迅速,也逐渐出现了一些蓝筹股,如中国石化(600028)、招商银行(600036)、宝钢股份(600019)等。
(二)红筹股
红筹股这一概念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香港股票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有时被称为红色中国,相应地,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