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股票买卖操作实务
股票的买卖程序一般包括开户、委托买卖、成交、清算及交割、过户等几个过程。一般客户是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的,而要委托证券商或经纪人代为进行。客户的委托买卖是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基本方式,是指投资者委托证券商或经纪人代理客户(投资者)在场内进行股票买卖交易的活动。
第1节 开户
开户,即指股票的买卖人在证券公司开立委托买卖的账户。其主要作用是在于确定投资者信用,表明该投资者有能力支付买股票的价款或佣金。客户开设账户,是股票投资者委托证券商或经纪人代为买卖股票时,与证券商或经纪人签订委托买卖股票的契约,确立双方为委托与受托的关系。
一、开立股票账户的基本要求
开立股票账户的相关法律要求如下:
(1)开设股票账户主体要符合合法性和真实性要求。合法性是指只有国家法律允许进行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才能到指定机构开立股票账户。 真实性是指投资者开立股票账户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隐匿。
(2)自然人开立的股票账户为个人账户。开立个人账户时,投资者必须持有证明中国公民身份的合法证件(一般为本人身份证)去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证券登记机构或会员证券经营机构处办理名册登记并开立股票账户。
(3)法人开立股票账户应提供有效的法人注册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社团组织批准件、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券交易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券交易执行人的书面授权书,还应提供法人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机构性质等。
(4)境外投资者欲进入中国证券市场进行B股交易,必须开立B股账户。 B股账户投资者仅限于:外国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其他投资人。
(5)证券经营机构开展证券自营业务必须开立以本机构名义的自营账户。
按照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证券商有权拒绝下列人员开户: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未经法定代理人允许者。
(2)证券主管机关及证券交易所的职员与雇员。
(3)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
(4)证券公司的职员。
(5)被宣布破产且未恢复者。
(6)未经证券主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允许者。
(7)法人委托开户未能提出该法人授权开户证明者。
(8)曾因违反证券交易的案件在查未满三年者。
二、对证券公司的选择
投资者选择证券公司一般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1)该证券公司应取得证券交易所的席位。因为,只有取得了证券交易所席位的证券公司才能派员进入证券交易所从事股票的买卖。不然的话,证券公司只能再委托其他获得席位的经纪人代理买卖,如果这样将会徒然增加委托买卖的中间环节,增加投资者买卖股票的费用。
(2)必须是信誉可靠。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头等重要的事情。因为,投资者本人不能进入证券交易所从事股票的买卖。同时,他也不能全面了解有关股票交易的有关信息。在变化无常的证券市场上从事股票交易,选择一个信誉可靠的证券公司作为经纪人,毫无疑问,将是保证其资产的安全,进而能够盈利的重要前提。
(3)投资者在选择证券公司时,还应考虑该公司的业务状况是否良好,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是否高,公司的交易设施是否完备、先进,收费是否合理等多方面。
三、A股开户程序
投资者如需入市,应事先开立股东代码卡(或称股票账户卡)。分别开立深圳股东代码卡和上海股东代码卡。
(一)办理股东代码卡
1.上海股东代码卡
个人投资者,可以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处,办理有关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手续,带齐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一般由证券公司代为办理。
法人投资者,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开户费用:个人纸卡40元/每个账户,个人磁卡本地40元/每个账户,个人磁卡异地70元/每个账户,机构400元/每个账户。
2.深圳股东代码卡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所在地的证券营业部或证券登记机构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般由证券公司代为办理。
法人投资者,需持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办理。
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开设账户卡,则需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办理。
开户费用:个人50元/每
